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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楼巴管理办法7月15日起实施最高处罚10万元
编辑整理:淘屋网  发表日期:2007年7月16日   来源:广州日报   

      7月15日天起《广州市楼巴管理暂行办法》将实施。7月13日,有关部门表示,从7月15日起,楼巴有3个月办证、整改期。3个月后不合格楼巴将按规定进行处理。10月15日起楼巴无证营运,最高将被罚10万元。

      按照《广州市楼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楼巴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原则上中途不能上落客;使用清洁能源和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驾驶员需持证上岗;收费楼巴不能搭载小区外乘客,并在车头放置作为营业性楼巴标识的《道路运输证》首页放大件;免费楼巴需张贴免费字样的标识,将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结果复印张贴在车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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