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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经济适用房将来可租廉租房将建立退出机制
编辑整理:淘屋网  发表日期:2007年7月16日   来源:信息时报   

广州经济适用房:市民租住有希望

廉租房将设年审关,并建立平稳退出机制

      笔者日前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中获悉,广州正酝酿出台《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将对经济适用房可租可售和申请购租经济适用房的条件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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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经济适用房功能重新界定

      广州市人大代表陈怡霓在今年该市两会上提出了《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建设管理的几点建议》。建议指出,目前广州廉租房只面向低保家庭,数量很少,而很大一部分人(家庭),处于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租住廉租房资格的政策“夹心层”。陈怡霓建议对经济适用房的住房保障功能重新界定,改变以往经济适用房全部出售的形式,将部分经济适用房出租给低收入家庭。“产权仍属于政府,只租不售,让那些达不到承租廉租房标准的广大低收入者(家庭)有房可住。”

      陈怡霓表示,住房政策能否让低收入者(家庭)真正获益,关键在于管理。建议制定“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系列政策及法规。入住要有公示期,以确保享受“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是真正的低收入者(家庭)。同时可按困难程度和申报时间进行轮候,确保最困难的优先入住。还可定期回访,若经济状况改善,或购买了私人住房,均必须马上将所承租的住房退还给政府。

部门答复一:经济适用房将来可租

      据代表建议办理单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介绍,根据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目前,广州正在酝酿出台的《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将着重解决建设规模、优惠政策、申请条件、上市、可租可售等方面的问题,届时将向社会征求意见。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还表示,今后,广州还将陆续从收回的闲置土地和政府储备用地中挑选符合规划条件和适宜居住的地块列入新社区用地。而新社区住房一部分作为廉租房,以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租金提供给5643户双特困户居住;另一部分以优惠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拆迁户以及中低收入家庭出售或出租。

部门答复二:廉租房将建退出机制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答复中还透露,广州将建立廉租住房年审制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在每年3月向申请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变动情况,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审查结果调整租赁住房补贴,对经年审不符合条件的,采取平稳退出机制。对不愿退出廉租住房的,调整租金标准,并在下年度不再安排租赁住房补贴。

      笔者了解到,《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及退出机制操作办法》正在酝酿中,该办法将进一步规定廉租房申请、公示和退出制度以及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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